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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卫生部门两次发布声明 确认无“问题疫苗”流通

发布时间:2019-10-15 本文来源:西藏阜康健康管理 阅读次数:0

        连日来,“问题疫苗”引发了全社会的热烈关注,那么我区的疫苗情况怎么样呢?西藏自治区卫生部门两次对我区的疫苗情况进行了回应,发布声明确认无“问题疫苗”流通,请广大市民放心接种。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卫计委和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访获悉,我区有关部门在采购、运输、接种等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确保了疫苗安全。

       声明:我区疫苗安全
       7月17日,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西藏自治区未采购使用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声明。声明指出,为确保全区人用狂犬病疫苗安全,西藏自治区疾控中心对全区人用狂犬病疫苗采购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我区采购和使用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从未涉及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疫苗,请广大群众放心接种。
       7月22日,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西藏疾控”发布声明。声明表示,随着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问题狂犬病疫苗和长春长生、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问题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事件的持续发酵,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度重视此次疫苗事件,安排专人再次对相应疫苗采购、供应、库存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排查。再次确认,西藏自治区从未在长春长生购买“人用狂犬病疫苗”和“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与该公司无任何业务关联。也未采购使用武汉生物所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我区群众请放心接种疫苗。

       采购:卫计委审批疾控中心组织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负责人介绍,为有效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防控在适龄儿童中发生或流行疫苗可预防的传染病。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结合各级上报的疫苗需求计划,制定全区的免疫规划疫苗需求和采购计划并上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采购工作,采购工作交由在自治区财政厅备案的第三方政府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完成。采购流程符合政府招标采购法和自治区关于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设备:拨专项经费920余万元
       记者从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为提高全区免疫规划工作,近期,自治区财政拨出专项经费920余万元,为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配备了疫苗冷链运输车6辆、疫苗储存冷库19部、疫苗储存冰箱510台、疫苗储藏冷藏箱684个、冷链温度监测系统1套,温度报警记录仪与探头2623个,分配至各地预防接种单位服务基层群众。6月7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行了西藏自治区免疫规划冷链设备建设项目设备交接仪式。

       运输:四级运输疫苗全程冷链
       为了保证疫苗安全、有效地接种到每个儿童身上,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要求所有疫苗全程冷链,疫苗要在规定温度下进行运输和储存,这次配发的冷藏车和其他冷链设备,将自治区、市、县、乡连成了一个整体,这些设备既能和西藏冷链监控云平台实时接入,又能上传数据,在办公室就能看见每个冷藏车的运行位置和车内的温度显示,确保疫苗在规定的温度下存放。

       种类:儿童免费接种疫苗增至11种
       据悉,全区2009年正式启动实施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策略,将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的疫苗增加至11种。截至目前,全区871家预防接种单位年平均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80多万剂次,以乡镇为单位疫苗报告接种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流行性腮腺炎、麻疹、风疹、流脑等高发传染病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白喉、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等传染病得到有效预防控制,已多年没有病例报告。

       接种:组织制定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全区预防接种单位管理,确保疫苗接种安全,2017年9月28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向各市(地)卫生计生委、自治区疾控中心印发《西藏自治区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接种服务工作。
管理办法规定,预防接种单位按其服务形式和周期不同,分五类进行管理,包括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点,产科接种点、犬伤接种门诊、临时接种点。在预防接种单位人员配置上规定,每个预防接种门诊接种人员不少于3人;预防接种点至少安排1名接种人员;产科接种点至少配置2名接种人员。预防接种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在预防接种单位管理上规定,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推销第二类疫苗,不允许接种单位张贴、播放或变相协助企业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拉萨晚报记者 王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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