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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咳宝片

该商品为甲类非处方药,具有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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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商品为甲类非处方药,具有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00030,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

图文详情

说明书
止咳宝片说明书
【产品名称】止咳宝片
【商品名/商标】特一
【规格】0.35g*24片
【功能主治/适应症】宣肺祛痰,止咳平喘。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本品连服七日为一疗程,可以连续服用三至五个疗程。
【禁忌】孕妇、婴儿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不宜再受风寒。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肺热、肺燥之干咳及咳痰带血者慎用。5.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7.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10.如需连续疗程服用,应向医师咨询。1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生产厂家】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00030
【生产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条形码】6921793019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