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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奥昔康唑乳膏

该商品为外用药,具有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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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商品为外用药,具有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0031,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

图文详情

说明书
【产品名称】硝酸奥昔康唑乳膏
【商品名/商标】替呋康
【规格】5g:0.05g
【主要成份】硝酸奥昔康唑。
【性状】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治疗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氏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性感染。
【用法用量】用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局部外用,用药前请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具体用量如下:足癣、体癣:每日1-2次,疗程2周;足癣:每日1-2次,疗程4周;糠疹:每日1次,疗程2周;如果患者在治疗期未出现明显临床改善,应及时就医并重新诊断所患疾病。
【禁忌】对硝酸咪康唑或该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替呋康硝酸奥昔康唑乳膏;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13.替呋康硝酸奥昔康唑乳膏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药物相互作用】如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有效期】24个月。
【生产厂家】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0031
【生产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江山路1号
【条形码】695662780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