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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大药房17家门店,获得“A级(诚信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称号

发布时间:2025-09-11 本文来源:西藏阜康健康管理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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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上午,拉萨市医保局召开了拉萨市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总结会暨信用评价授牌仪式,拉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赵世东,拉萨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卓拥出席,各县(区)人社(医保)局、市医保局在家局领导干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商保公司、社会监督员代表等300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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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授牌仪式中,西藏阜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17家阜康大药房,获得了拉萨市医疗保障局颁发的“A级(诚信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授牌。阜康大药房总店长刘秀,代表第十一分店(城关花园店)进行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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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表示,感谢医保局对定点零售药店的长期支持和关心,并对同行共同推动医药零售行业健康发展表示敬意。阜康大药房17家门店能获得“A级(诚信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荣誉称号,这既是对阜康大药房工作成效的充分认可,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期望,更是阜康大药房在服务群众和医保政策执行方面的不断努力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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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强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和“救命钱”,它的安全、有效、规范使用,直接关系到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阜康大药房作为医保基金使用的终端环节之一,在严格遵守和执行医保政策、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等方面,我们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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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刘秀分享了阜康大药房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向各位领导和同仁汇报了西藏阜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规范医保操作、守护基金安全方面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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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西藏阜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所有的药房,将继续坚定地执行医保政策,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并致力于诚信经营,也将持续优化、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升技术手段和服务标准,回馈社会的信任,不负“A级(诚信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荣誉称号。相信在政府和医保部门的支持下,医保事业将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造福当地民众,提升民众健康水平。

撰稿:蒲春林
供图:李明霞、罗春梅
校对:网络部
排版:蒲春林


审核:杨国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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